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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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组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5-09-15浏览量:

电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办公、生活的正常用电。凡供电系统中的问题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力求尽量得到妥善解决。

2、配电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负责处理配电室设备的故障,如遇重大事件,先行停电。

3、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制度,随时注意负荷变化情况。

4、维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供电局制定的《电器安全工作规程》。

5、维修人员必须熟悉全院的一切电气设备,巡视刀闸是否过热,导线绝缘是否老化,发现问题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6、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室、变压器的高压运行情况,并作好详细记录。

7、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的待机状态,如遇停电,立即发电。保证不影响全院的正常工作。

8、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防事故发生。

管道工工作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法规和制度,掌握全院供水、供热设备的性能和上、下管线及热网管道的分布情况,经常巡回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2、加强管道水流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的发生。

3、负责校园上下水管道设备、水表的维护,巡查公共区的水龙头、阀门,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保证多管网畅通无阻。

4、掌握各种管道和用热设备的介质及压力情况,使管道畅通,保证提供水、热的生产和生活需求。

5、坚守岗位,做好各类巡查、维修、养护记录,保管好材料、工具。完成领导分派的各项任务。

锅炉房工作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制度,必须持证上岗。

2、不得在锅炉房内嘻打喧闹。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

3、不得堆放与锅炉运行无关的材料和杂物,经常保持室内清洁。

4、工作人员在检修时,不准使用易燃易爆的照明灯,锅炉房内必须安装防爆灯。

5、做好交接班记录,司炉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更不能把运行中的锅炉交给无关人员看管。

6、交接班时双方人员共同进行检查、清点,同时将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