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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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廉政建设制度

发布时间:2015-09-15浏览量:

1、后勤处全体人员要廉洁自律,共同携手建设廉洁型后勤。任何人员不得单独与外单位或个人洽谈合同、协议。凡不符合办事规定的合同、协议(洽商)均无效,并根据经济损失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2、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合作单位或业务员索取、收取回扣、兼职费和其它劳务报酬,不得私自接收馈赠和礼品。禁止借用招待有关单位和人员,利用公款、公车旅游和请客送礼。

3、按照学院有关投招标制度,应进行招投标的工程、承包项目均需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并将招标方案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招标,施工队、监理公司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投标,严格监督施工质量和把握验收标准。并对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设备等严把质量关和价格关。

4、如需要购买学院规定限额以上的办公用品必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而且要有二人以上参与购买。如属于固定资产必须在物资中心登记后才能报销。

5、积极配合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搞好工程审计等有关工作。

6、严把进货关。参与药品、体检、办公用品、食品、保洁用品及原材料采购活动的人员要广泛进行市场调查,坚持从质量过硬,信誉好、价格公道的供货单位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