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公开

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9-11-04 浏览:

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

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Beat365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取得Beat365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在校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Beat365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第四条 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第三章 评审原则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七条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八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2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4000元。

第九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经学院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审一次。

第十一条 学生工作部(处)公布评审方案。

第十二条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本人情况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班级民主评议。通过民主评议,结合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班级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各系审核。

第十四条 各系评审。各系认真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组织召开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初审受助学生名单,并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 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第十六条 学院审批。学院审核批准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第六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分秋、春两个学期发放。

第十八条 各系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坚决杜绝将“助学金”变为“奖学金”或用“助学金”代替“奖学金”的行为。

第十九条 学院加强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受助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分。

第二十条 各系要以评审国家助学金为契机,积极开展感恩、诚信、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发现受助学生有购买高端消费产品等与本人家庭经济条件明显不符的奢侈浪费行为时,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受助资格,追回受助资金。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