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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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材选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4浏览量: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关于印发<2015 -2016年度山西省职业教育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晋教职函[2015]34号)文件精神,高等职业教育应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鼓励开发适用性强的校本教材。

基于此,各系部在组织教研室选订教材时应积极响应文件要求,从教学实际及行业、岗位需求出发,择优选订近三年出版的“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行业规划教材,积极编制、开发适用性强的校本教材及校企合作教材。

教材的选订须由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研讨后提出选用教材的名称、版本、出版社、书号、作者等,并按要求填写“教材征订表”,由各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后于5月27日交回教务处教材科。

教务处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