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意向书
甲方(高职院校):
乙方(中职学校):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创新办学模式,深入实施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中高职教育有机衔接,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双方充分协商沟通,就“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达成意向如下:
一、双方共同合作开展“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前三年由乙方完成中职阶段教育,后两年由甲方完成高职阶段教育。
二、双方商定2019年五年制职业教育 “三二分段”合作专业:①中职阶段为 专业,高职阶段为 专业,招生计划 人;②中职阶段为 专业,高职阶段为 专业,招生计划 人;③中职阶段为 专业,高职阶段为 专业,招生计划 人;④中职阶段为 专业,高职阶段为 专业,招生计划 人;⑤中职阶段为 专业,高职阶段为 专业,招生计划 人。中职阶段拟招生专业须为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职业中专专业,高职阶段拟招生专业须为教育部审核备案的专业。
三、“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计划由甲方牵头,双方共同商定,做到整体设计,分阶段实施。
四、双方一致同意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责任义务,加强沟通衔接,强化各项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五、双方意向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上级部门政策,协商解决。
本意向书一式三份,教育厅、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备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