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节选)
三、“十三五”主要目标
(一)城乡住房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开工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36.9万户,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2.11万户。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供需基本平衡,供应结构更加合理,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居住品质明显提升,住宅建设模式转型升级。房地产开发投资8000亿元,商品房竣工面积1.1亿平方米,城镇新建住房面积累计达18600—21230万平方米。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8平方米。
(二)城市建设
城镇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9%,城市(含县城)达99%,城市供水水质达标率达96%;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城市(含县城)达9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5%以上,设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8%,城市(含县城)达88%,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5%;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4.5%,城市(含县城)达90.8%;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8%,城市(含县城)达93.5%。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城市(含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15.4平方米。建成一批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
城镇生态质量持续提高。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5%,城市(含县城)达40.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城市(含县城)达12.5平方米。力争25个市、县达到园林城市(县城)标准,其中设市城市基本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三)村镇建设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2020年,全省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全国重点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85%以上,有条件的乡镇天然气管网延伸到乡村,村内道路硬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70%,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一批特色小城镇和宜居村庄、绿色村庄。
(四)建筑业和建筑节能
“十三五”期间,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重点培育50家年产值超2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其中10家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优势企业。
建筑能效逐步提升,绿色建筑比例较大提高。到2020年,基本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城市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13%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50%,绿色建材推广比例达40%。
(六)重点工程
重点工程完成投资占到固定资产投资60%以上,带动全省投资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