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思政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扎实落实,制定思政部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落实工作机制。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和思政部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2.完善责任体系。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制定思政部内具体落实措施,自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所属党总支、总支纪检委员报告。
3.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制定的思政部权力清单,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干部选任、发展党员、人事招聘、重大物资购置、科研经费使用、学术诚信等重要工作的监管;严格接受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总支纪检委员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4.抓好队伍建设。做好思政部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注意对廉政情况的了解和掌握;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思政部内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主动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和职称评聘工作,努力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抓好学生德育工作,自觉维护学院健康发展和安全稳定。
5.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遵守党内规矩;定期分析执行纪律遵守规矩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出批评督促改进。
6.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四个实施办法和学院党委《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及时落实和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7.支持监督执纪。积极支持总支纪检委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审计室执纪办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对腐败问题“零容忍”。
8.主动报告工作。每年底向学院党委和院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专题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总支纪检委员对思政部的监督。

